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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01 点此:3次
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三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付款人在收到提示承兑汇票时,还应当向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回单上应当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
承兑的记载事项。付款人承兑汇票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以付款人收到提示承兑汇票之日起第三日为承兑日期。
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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