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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14 点此:1次
应用写作中公文按分类,可分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
其中上行文可分为:
1.逐级行文
即下级机关仅向具有隶属关系的上一级机关行文,是上行文最常用的方式。除特殊情况外,下级机关一般仅向其直接上级机关行文,以保持正常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2.多级行文
即下级机关在必要时,向具有隶属关系的上一级机关和更高一级的上级机关行文。这种行文方式只在个别特殊情况下,如遇有重大问题时才可使用。
3.越级行文
即下级机关在非常必要时,越过有隶属关系的上一级机关,仅向更高级的上级机关行文,越级行文的同时,应将公文同时报给被越过的上级机关。这种方式只能在下列特殊情况下采用:
(1)由于发生特殊紧急情况,如严重自然灾害等,逐级上报会延误时机,造成更大损失的问题;
(2)向具有隶属关系的上一级机关请示多次,长期未能得到解决的问题;
(3)隶属下级机关与上级机关之间有争议而无法解决的问题;
(4)上级机关交办的,并指定越级上报的事项;
(5)对上一级机关进行检举、揭发的问题;
(6)询问与请示极个别的、必要的具体问题等。
4,泛行文
主要是指公文可以同时上行、下行或者平行,还向社会公布。行政公文中的公告、通告即属于此类。
上行文:请示、报告、议案
平行文:函、通知
下行文:命令、通知、批复、意见、决议、决定、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