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139969236555
电话:010-8888999
邮箱:3543453mail@mail.com
地址:经济开发区高新产业园
发布时间:2025-09-08 点此:2次
尊敬的仲裁委员会:
本人系劳动争议案件中的申请人,现就本案提出如下质证意见:
一、关于工作内容
1.申请人曾多次要求公司对其工作内容进行明确说明,但公司未能给出具体说明,请求公司提供详细的工作内容说明。
2.公司未能提供申请人的工作任务书或工作范围说明,请求公司提供相关证据。
3.公司未能提供申请人的工作计划或工作流程图,请求公司提供相关证据。
二、关于加班
1.申请人曾多次向公司提出加班费问题,但公司未能给出满意的答复,请求公司提供相关证据。
2.申请人曾多次向公司提出加班时间记录问题,但公司未能提供详细的加班时间记录,请求公司提供相关证据。
3.申请人曾多次向公司提出加班时长问题,但公司未能提供详细的加班时长记录,请求公司提供相关证据。
三、关于工资
1.申请人曾多次与公司协商工资问题,但公司未能给出满意的答复,请求公司提供相关证据。
2.申请人曾多次要求公司提供工资单和工资条,但公司未能给出详细的工资单和工资条,请求公司提供相关证据。
以上质证意见仅为申请人的个人观点,希望仲裁委员会能够认真审核,公正仲裁,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上一篇:1973年的35周岁是哪年
下一篇:农业补贴一亩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