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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07 点此:3次
除适用简易程序外,应当适用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立案、调查取证;听取申辩和举行听证;审核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备案;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交付或送达、执行。
对于无照经营行为,可根据不同情况,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和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处以罚款。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情况如下:
1、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
2、触犯违规的,依法追究责任;
3、尚不够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4.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5.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从事无照经营的,由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其行为,没收所得,并处的罚款。
7.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8.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由查处部门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相关的规定予以公示。
9.妨害查处部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有关部门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