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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02 点此:1次
收据是收到财物后写给对方的字据。可以确认双方是债权债务关系,具有法律效力。一个完整的收据,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
2.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据是不空格的。
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
3.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
4.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收据也是单位与单位、单位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钱物往来的凭证。一般没有使用发票的场合,都应该使用收据,是重要的原始凭证。收据与我们日常所说的“白条”不能画等号,收据也是一种收付款凭证,它有种类之分。至于能否入账,则要看收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