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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积金怎样提取

发布时间:2025-05-21 点此:7次

一、住房消费类提取

武汉公积金怎样提取

1、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住房、集资住房、存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4、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二、非住房消费类提取

1、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本市户籍,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满24个月的;

5、非本市户籍,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满6个月的;

6、职工及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的;

7、本市自住房遭受火灾、地震的;

8、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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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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