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139969236555
电话:010-8888999
邮箱:3543453mail@mail.com
地址:经济开发区高新产业园
发布时间:2024-12-17 点此:13次
依据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事后报警的,由交通管理部门确定是否受理,对于什么期限内报警有效是没有规定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上一篇:交通事故中能扣车多久
下一篇:撞人人没事会扣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