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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纠纷

交警怎样进行责任划分

发布时间:2024-12-17 点此:18次

交警进行责任划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交通事故调查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将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分为4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交警怎样进行责任划分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事故当事人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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