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大用户提供实用的法律知识。

10年专注于法律解答

7×24小时服务

24小时咨询热线:4006668452
您的位置:首页>>法律讲堂>>正文

法律讲堂

保险公司在什么情况下行使债权代位权

发布时间:2024-12-17 点此:20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情况下可以行使代位权。

【法律条文】

保险公司在什么情况下行使债权代位权

《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在线客服
服务热线

24小时咨询热线:

4006668452

微信咨询
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律师
返回顶部